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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
婚姻家庭 859 2020-03-11

离婚程序分为协议离婚(行政程序)和诉讼离婚(诉讼程序)。采取何种程序,主要根据双方是否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是否能就子女(若有)的扶养问题,财产问题协商一致而分为协议离婚(行政程序)和诉讼离婚(诉讼程序)。

协议离婚(行政程序)

首先明确一下,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本人均需到场,受理的行政单位是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夫妻双方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同时告知夫妻双方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夫妻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整个过程应在监誓人(婚姻登记员)见证下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双方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注意点:夫妻协议离婚一般遵循自愿原则,建议当事人在协商离婚协议前咨询律师。因为离婚协议一旦签订后,非因法定的特殊情况不得推翻。离婚协议往往牵扯到财产利益,子女权益等重大事项,一定要慎之又慎。

诉讼离婚(诉讼程序)

诉讼离婚原则上也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庭,受理法院(管辖法院)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立案(准备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2、调解(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先组织调解);

3、开庭审理(调解不成);

4、法院宣判。

诉讼离婚程序,总结的相对简略。主要原因是诉讼离婚中夫妻双方往往就离婚事宜已无法协商一致。所以,这种情况要结合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分析,所以建议带好材料咨询律师。

总结

以上就是我国离婚程序的简要介绍。解除夫妻婚姻关系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权益,处理不好往往会对当事人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建议事先咨询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解答律师: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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