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问答 > 劳动用工
多久算拖欠工资?
劳动用工 125299 2020-03-10

超过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工资发放期间即是拖欠工资。不同地区对工资支付的最长期限由不同规定,但就全国层面而言,《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由此可见,工资支付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否则就是拖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解答律师:王律师

6元/分钟
立即咨询

6元/分钟

资深律师服务 先咨询 满意再付费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