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车时间有长有短,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35日内放车,实践中一般事故认定书拿到后,交警就会放车。有时交警会向受害方发出放车提示,告知受害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查封车辆,逾期交警将车辆归还肇事方。
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交警非法扣车达半年以上的,这时要向交警监督部门及时反映。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2、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3、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解答律师: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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