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材料各地不同但差异不大,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以河南省为例:
(1)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
(3)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4)本人的身份证,受委托代为领取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上年度按规定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法律依据:
1.《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八条: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上年度按规定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2.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二十条: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
(二)本人的身份证,受委托代为领取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四)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解答律师:李律师
6元/分钟6元/分钟
资深律师服务 先咨询 满意再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