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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跟欠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民间借贷 12691 2020-03-10

1.定义上的区别:

(1)借条指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证明存在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

(2)欠条指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而对债权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2.证据效力上的区别:

(1)借条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议和借贷关系的实际发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能轻易否定借条的证明力。

(2)欠条则因其形成原因的多样性,其本身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形成的真实原因。

3.诉讼时效上的区别:

(1)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没有约定给付期限的欠条,因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解答律师: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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