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
第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四,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解答律师: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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