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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婚姻家庭 1245 2020-03-10

关于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的问题,需要结合债务的性质进行分析。

1. 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无需承担; 

2. 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如果夫妻一方主张该债务系婚前另一方个人债务,则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3. 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4. 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特殊情况下会进行转化。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常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①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

②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③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④双方与债权人约定,同意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的。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4.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解答律师: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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