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及继承都没有争议,继承人可以自行带上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直接到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如果被继承的房产需要公证,应先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及流程:
1. 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 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 被继承房产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提交的资料:
1. 房屋所有权证书;
2. 继承公证;
3. 继承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 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注:
1. 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一般在房产交易中心的办事窗口即可领取);
2.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 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 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解答律师: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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