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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起诉流程是什么
其他问题 28043 2020-03-02

一、诉前准备阶段:

1、证据搜集,在起诉前,就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及法律事实的证据。

2、书写诉状, 诉状的基本格式在网络上可以获得。

二、法院立案受理阶段:

1、立案,准备好起诉状多份(按照被告人数+1份)。

2、送达,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被告联系电话、现住址等信息进行送达。若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

三、法院开庭审理阶段:

1、庭前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

2、进行法庭调查,原告提出诉讼请求,陈述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提出答辩意见,法官询问原被告案件事实情况。

3、证据的质证,双方出示证据并发表质证意见。

4、法庭辩论,简单扼要发表辩论意见。

5、法庭评议,休庭,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四、法院判决阶段: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会在三个月审限内结案,普通程序的是在六个月内结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第一百二十二条 先行调解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5、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解答律师: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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