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依据规定和继承法的规定,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可以按规定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不征契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目前对于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是否能参照上述规定免征印花税,规定并不明确,最终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为准。
相关规定:
1.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因此,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可以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
2.2018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赠与所得和继承遗产所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参考继续有效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依据上述规定和继承法的规定,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可以按规定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
3.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依据上述规定和继承法的规定,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按规定可以不征契税。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明确了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同时,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细则所称的“赠与”是包括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依据上述规定和继承法的规定,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按规定可以不征土地增值税。
5.目前对于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是否能参照上述规定免征印花税,规定并不明确,最终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为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依据上述规定和继承法的规定,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可以按规定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 细则所称的“赠与”是包括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解答律师: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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