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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民间借贷 2987 2020-03-02

担保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债务人被强制执行后仍未能清偿的,则保证人对未受清偿部分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中,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一并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一般保证及先诉抗辩权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解答律师: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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