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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状怎么写?
其他问题 317 2020-02-26

刑事上诉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可以参考如下方式拟写。

(一)首部:

1.标题,应当写明“刑事上诉状”。

2.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在公诉案件中一般应写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等信息。

(二)正文:

1.案由。一般应写:上诉人因何案由如诈骗罪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或裁定(注明案号),现提出上诉。

2.上诉请求。上诉人对原审裁判不服的部分,并且应明确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原审裁判作出撤销或变更,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改判。

3.上诉的事实和理由,主要写明原审裁判的不当之处。

(三)尾部:包括刑事上诉状致送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名称,如某某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签字,并注明提出刑事上诉状的日期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解答律师: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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