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没有特定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如未携带抚养子女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标准为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可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有特殊情况的,法院也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解答律师: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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