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发文字号法释[2011]4号,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发布日期2011-02-28,实施日期2011-03-18,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
解答律师: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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