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分为申请、受理、开庭、裁决、执行五个阶段。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者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核后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决定立案受理后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送达开庭通知书,开庭审理后做出裁决,用人单位如果不履行裁决,由法院强制执行。
解答律师: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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