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可以上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只能在居住地或指定地点活动,在案件没有审理结束是不能离开居住地,如果需要离开,需要经执行机关批准。在这期间有些犯罪嫌疑人依然正常上班,而且可以拿到工资,但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六)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七)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八)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九)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五)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六)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七)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八)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解答律师: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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