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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啥意思?
其他问题 281 2020-02-25

死刑缓期执行是严格限制死刑的一种刑罚,是对可能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但是尚不需要立即执行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给予2年的考察期,在这两年内要遵守相应的规定,会随着犯罪分子的表现而变更刑罚的,根据刑法第50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根据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死缓判决可作两种变更:

1、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需指出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如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解答律师: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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