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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复议
其他问题 805 2020-02-25

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的专用名称。各国也有类似制度,但名称不同。

在我国,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作出行政行为,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标的是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

从上述行政复议的内涵可以看出,行政复议制度具有双重性质:一是行政性,行政复议是由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审查,是一种监督制度,属于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二是准司法性,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和被申请机关之间的纠纷居中作出裁决、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这与一般的监督不同,是一种三方关系。

居中裁决,必须遵循裁决的规则,但它是行政机关居中裁决,裁决者不是司法机关,因此称为准司法性。行政复议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它通过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权益,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且在行政系统中进行自我纠错。

解答律师: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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