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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怎么赔偿?
其他问题 220 2020-02-25

受伤的小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之规定,如果幼儿园不能证明其尽到了安全管理职责,幼儿园应当对小孩子受到的人身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幼儿园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等一系列的费用。但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项目需要结合小孩子具体的受伤情况及法律的规定作出进一步的确认。

解答律师: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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