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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样承担?
交通意外 412 2020-02-25

1、机动车致害的,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在保险有责或无责的责任限额内承担理赔,同等责任下,交强险的理赔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最大理赔总数额122000元。

交强险理赔结束后不足的,如果致害一方有商业三责险的,则三责险的保险公司承担第一顺序的保险理赔义务。

2、如果保险理赔都不足的,则剩余的损害由各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具体为:

机动车之间事故的,各自负担50%的比例;机动车致害非机动车、行人的,由机动车方承担60%的比例,非机动车、行人承担40%。

解答律师: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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