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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怎么办?
交通意外 473 2020-02-25

可以申请代位赔偿

因第三者对投保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再代位行使车主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这在保险法中被称为“代位追偿”制度。比如,你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因为对方投保额度不足,或是拒不赔偿,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代位追偿是保险公司的一项义务,这是他们本来就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什么业务特色。很多车主并不清楚车险中的这一“隐形”规定。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由于追偿的成功率很低,它们也不大愿意从无责车主那儿“接手”索赔权。所以没有保险公司会提示你有这项权利。

代位追偿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第二,投保了车损险;

第三,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代位追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事故认定书,这个非常重要;

2、对方的信息,如果现场没有获取,可以到给你事故认定书的交警队去调取;

3、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4、保险单。

什么情形下可以使用代位追偿

1、对方拒绝或者无法赔偿损失

很多车往往只有买了交强险的,一旦出了较大的事故,交强险根本不够赔,这种情况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了。

2、对方拒签责任认定书

本来在事故认定的过程当中,有交警在现场公平公正的定责,应该不会出现什么蛮横的事情。但总有一些司机对于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理不睬直接拒签。对于这种情况,车主也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的。

3、对方故意拖延赔偿损失

事故明明判了对方全责,当时就配合交警处理,一到事后打电话就是关机,或者在外地办事。各种借口齐出,典型的老赖。这个也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的,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给你,再由保险公司去向追讨老赖。

4、对方逃逸后记下车牌号

肇事者逃逸这种事情也时有发生,如果对方逃逸时,你能记下对方的车牌号,你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保险公司会根据车牌号从相关部门处查到车主信息,然后进一步追讨赔偿。要注意,第三者逃逸的情况中,一定要有事故认定书。没有事故认定书无法划分责任,也没法申请代位追偿。

哪些情况不能申请代位追偿?

1、事故损失在保险赔偿外

“代位求偿”只针对车损,如果事故涉及到人员伤亡,这部分的赔偿就无法通过“代位求偿”来实现。如果在事故中造成的损失,并不属于车险保险范围内。无论是否全责,都没办法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2、事故没有第三者

如果事故时自己单方面的操作问题造成的,例如撞树、撞墙、撞自己.....这些都是不可以申请代为追偿的。另外在没有明确责任方的背景下,保险公司也不会轻易接手代位求偿权。例如车辆停在路边被人砸了或者划伤了,不知道是谁干的。碰到这种损失,车主只能走常规的报案途径去争取赔偿金。

3、私下放弃索赔权利

如果私下和对方约定放弃索赔,视同自己放弃索赔权,保险公司也不会再支付赔偿款,而已经支付的赔偿款会被索回。另外,如果保险公司去法院起诉第三者,需要被保险人配合出庭作证的,被保险人也必须配合,否则保险公司打输了官司,也会以被保险人不配合、自动放弃索赔为由,把之前支付的赔偿款追讨回来。

4、“求偿”对象是自己的家人

“代位求偿”是依法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根据《保险法》第62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这里的家庭成员应当理解为与被保险人共同生活、与被保险人拥有共同财产的人,或者由被保险人承担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人。之所以被保险人家庭人员及其组成人员被排除在外,是因为他们与被保险人是利益共同体。如果保险公司先行支付赔偿金给被保险人,然后又向其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求偿,就相当于向被保险人要回了赔偿金,最终被保险人的损失还是得不到赔偿,保险也就失去了意义。

5、事故双方车辆为同一车主

倘若交通事故中的两辆车同属于一名车主,其中一辆车由另外一名驾驶员(相当于借车人)驾驶,原车主想使用“代位求偿”也是行不通的,这里的借车人就相当于“其他组成人员”。在这种情况中,两辆车的保险受益人为同一个人,即车主,而根据第三方责任险的规定,不管谁的责任,自己名下的两部车相撞根本没得赔。

解答律师: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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