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问答 > 合同纠纷
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区别是什么?
合同纠纷 388 2020-02-25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与订金主要有以下区别: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解答律师:郭律师

6元/分钟
立即咨询

6元/分钟

资深律师服务 先咨询 满意再付费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