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并非签订后即生效,其生效有一个前提就是只有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来讲离婚协议只要不存在内容违法、意思表示不真实、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另外离婚协议当中有以下应注意的要点:
1.子女的探望方式应约定清楚,特别是寒暑假等假期时间分配。
2.大额医疗费,辅导班,学费等大额开支需约定清楚。
3.若存在房产过户的情形,应明确约定腾房期限,过户期限,支付补偿款的期限及违约金。
4.涉及户口迁移的,应明确约定期限及违约金。因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行政行为,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法院无法强制一方当事人迁移户口,仅可就违约金诉请进行裁判。
法律依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12期期(总第194期)整理后裁判摘要为“婚姻当事人之间为离婚达成的协议是一种要式协议。即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在协议上签名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理是以达成离婚为前提,虽然已经履行了财产权利的变更手续.但因离婚的前提条件不成立而没有生效。已经变更权利人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解答律师: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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