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我之前工作的公司有提成制度,之前我因为着急用钱,就给老板写了借条把这个钱提出来用了。现在过去五六年了,老板拿出来借条要求我还钱,然后还起诉我,这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律师:你当是写的借条的时候对方是以什么名义签字的,就是老板自己的名字,还是公司的盖章?这五六年里面对方有没有找你要过钱?
用户:是老板自己的名字,借了五千多。就是今年年初的时候和我要过一次钱,就一直没要,最近突然起诉我。
律师:那你就不用担心了。老板自己的名义借钱,是你们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民法中规定,一般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现在过去五六年才找你要钱,还提起诉讼,你直接在法庭上面进行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就判决驳回对方的诉讼主张,你就胜诉了。不需要还钱的。
用户:我胜诉的话律师费和诉讼费是由谁承担的?
律师:律师费用是由你自己承担,诉讼费用是由败诉的一方,也就是对方承担的。
解答律师:法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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