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问答 > 民间借贷
我和之前工作公司的老板签订借款合同,一直没有还钱。现在五六年过去了,对方起诉要求我还钱,我要怎么办?
民间借贷 407 2019-01-18

用户:我之前工作的公司有提成制度,之前我因为着急用钱,就给老板写了借条把这个钱提出来用了。现在过去五六年了,老板拿出来借条要求我还钱,然后还起诉我,这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律师:你当是写的借条的时候对方是以什么名义签字的,就是老板自己的名字,还是公司的盖章?这五六年里面对方有没有找你要过钱?

用户:是老板自己的名字,借了五千多。就是今年年初的时候和我要过一次钱,就一直没要,最近突然起诉我。

律师:那你就不用担心了。老板自己的名义借钱,是你们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民法中规定,一般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现在过去五六年才找你要钱,还提起诉讼,你直接在法庭上面进行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就判决驳回对方的诉讼主张,你就胜诉了。不需要还钱的。

用户:我胜诉的话律师费和诉讼费是由谁承担的?

律师:律师费用是由你自己承担,诉讼费用是由败诉的一方,也就是对方承担的。

解答律师:法率网

6元/分钟
立即咨询

6元/分钟

资深律师服务 先咨询 满意再付费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