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金,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所在单位已缴纳失业险满1年(未有欠费记录);
(2)非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未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标明自愿辞职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并填写表格,还要出示下列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
3.失业保险机构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审核合格的,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并按月发放。
解答律师: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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