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我从之前的公司辞职了,但我发现两个问题:第一,我们当时签的合同是深圳最低工资两千三百五,但是实际上是阴阳合同。我的实际工资是六七千,都是分两笔转给我的。这样是不是属于偷税漏税。第二,在法定节假日,本来应该休息的,但是当时我在出差,公司只给我调休,我看合同法规定说可以双倍工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律师:第一,这属于偷税漏税,你可以去税务局去举报。第二,在我国关于加班有三种情形:首先,你在工作日加班是可以1.5倍工资。其次,在周六日加班,是双倍工资或者是调休。再有,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三倍工资。你看看你属于那种情况,然后先和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你就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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