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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如何生效
婚姻家庭 231 2020-02-24

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继承法》第18条对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口头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18周岁以及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解答律师: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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