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我母亲把钱借给别人,大概七十万,电话能打通,但是对方一直推辞不还钱,现在欠条的时间已经过了两三年,该怎么办?
律师:我的建议是你们尽快起诉,因为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时间是三年。
用户:当时我妈转钱的时候,对方用的不是自己的账户,是用的是他姐姐或者妹妹的账户,这个有影响吗?他们还有担保人。
律师:这个没有影响,只要借条上面是他自己的签名就可以。你可以在起诉的时候,把借款人作为第一被告,把他的姐姐或者妹妹作为第二被告,同时担保人也可以一起告了。
用户:诉讼费怎么交?
律师:诉讼费是由败诉一方承担的,起诉的时候由原告先垫付起诉费。
解答律师:法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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