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喂,你好。
律师:你好,请问您是有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问题要咨询吗?
用户:嗯,是这样的。我在单位工作七年了,因为我们的单位是一个卖场,现在要撤柜了。然后现在怀孕八个月,工作调到其他地方,在另一个区,坐车要两个小时。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话,会得到什么补偿吗?
律师:是这样的。我首先问一下这个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是怎么约定的。
用户:我也不知道呀。
律师:你先看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如果写了是在原来的那个区,而且是说单位想撤柜,解除合同,他需要给这个经济补偿金的,满一年就一个月的工资,那工作了七年就是七个月的工资。
用户:是这样子的,公司现在跟你这个说法是一样的,是给三个月的补偿。
律师:嗯,三个月不行,得根据他的工龄给补偿,就是我刚才说的。
用户:正常应该向您说的给七个月补偿,对吧。
律师:不是,我刚才跟你说的前提是先看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不是在那个区。嗯,那你这种情况,你要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了,那就不给补偿金了,知道吧。所以说你要先看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地点是怎么约定的,然后再看我刚才给你说的那个标准。
用户:嗯。
律师:因为劳动者本身现在在孕期,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现在不是要休产假了嘛,在保险上别断了。所以说我建议现在正常办理,交保险,休产假之后再协商,走一步算一步,减少损失。
用户:好的,再见。谢谢你。
解答律师: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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