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到期,现在公司要我续签到公司的子公司,意思就是先申请了离职,然后签另一家的劳动合同。这个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律师:这样属于变更劳动关系,你如果同意的话是可以的。
用户:还有公司有一个考核标准,就是达不到标准的就要辞退,解除劳动关系,这个合理吗?
律师:首先,公司制定考核标准,这个本身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规定达不到考核考核标准就辞退,这个是不合理的。如果认为你能力不足,也不能直接对你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只能先给你调整一个工作岗位,还不不能胜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个是有法律的严格规定,不是公司的考核标准就可以决定的。
用户:公司现在强制辞退,也不给我经济补偿,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首先,如果他跟你解除劳动关系,我们认为他是非法解除,既然是属于非法解除的话,都是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的规定,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那么你可以维权这个,你有两个选择,第一,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因为我劳动合同并没到期。 第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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