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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婚姻家庭 2019-03-08 522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服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此房产应视作出资人一方的财产。但是如果房产证上的权利人为夫妻双方,此种情况应该视作当事人对于房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此时房产一般视作双方共同共有。 上海市: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发布日期:2001.04.28)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日期:2007.03.15)  13.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的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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