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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19-03-08 810
1.人身关系: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2.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3.子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发布日期:2001.04.28) 第十二条 【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实施日期:2001.12.27)   第十五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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