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见法律问题 > 婚姻家庭

收养关系解除的,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怎样的?

婚姻家庭 2019-03-08 351
1、养子女未成年的。养子女未成年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2、养子女已经成年的。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日期:1999.04.01)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相关法律问题
更多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什么特征?

婚姻家庭 973 2019-03-08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怎么样?

婚姻家庭 893 2019-03-08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