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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中,作为借款人保证人的一方,如何承担保证责任?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如何起诉保证人? 2.高利贷,找人担保,放高利贷的人找担保人要钱怎么办?(为他人借钱提供保证或担保,承担什么责任)

民间借贷 2019-03-08 680
1. (1)首先,保证必须有书面合同。 (2)如果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的行使为一般保证,那么只有当出借人在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在保证期限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过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的形式或者明确约定保证合同为连带保证,那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借贷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都可以以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被告人进行起诉,但是在一般保证诉讼中人民法院会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注意保证都有保证期间,过了保证期间,保证人可以免责。 2.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2)担保人需要了解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间过了没有。 (3)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发布日期】 1995.06.30【实施日期】1995.10.01 第十二条 【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十七条【一般保证及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的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实施日期】2015.09.01 第八条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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