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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恐吓信、公然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或在网络微博微信上诽谤、攻击、抹黑他人),有何法律责任? 2、哪些情形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如何认定侮辱、诽谤罪中的“情节严重”情形? 3、哪些情形,公安局会调查侮辱罪、诽谤罪(公诉案件)?(诽谤罪中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其他问题 2019-03-08 805
1.侮辱诽谤他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如果后果和情节不是很严重,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治安处罚):一般,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自诉案件,除非涉及国家利益): A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构成侮辱、诽谤罪。 B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a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b 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c 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d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事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诽谤罪中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3)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4.诽谤罪涉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系公诉案件,公安警察会介入侦查。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条【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2012.10.26】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1997.03.14】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09.06】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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