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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2、什么情况下应当宣告缓刑? 3、什么情况下不能适用缓刑? 4、缓刑考验期是多长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其他问题 2019-03-08 408
一、可以缓刑,满足以下条件: 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三、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能适用缓刑。  四、拘役: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1997.03.14】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02.25】   十一、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十二、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1997.03.14】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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