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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冻结财产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2、不需要冻结的财产怎样解除?

其他问题 2019-03-08 583
1、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2、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订)【2012.12.13】   第二百三十六条 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第二百三十四条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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