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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

其他问题 2019-03-08 493
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2012.03.14】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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