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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共有人或产权人去世(死亡)后,房产证如何改名(减名字或变名字)? (如房屋登记为父母或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父母或夫妻一方或双方去世了,房屋的产权人如何过户到子女名下?) 2.申请或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要的材料?

婚姻家庭 2019-03-08 2811
1.(1)房产共有人或产权人去世后,房产如果要转让,需要先办理房屋更名,才能进行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 (2)至房产交易中心等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更名之时,登记部门一般会要求亲属或继承人提交有关的继承权公证(或法院的分家析产判决)文书才能办理; (3)房产共有人或产权人去世后,其相应的房产份额属于遗产(扣除属于夫妻另一方共同财产的部分),实际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来分割; (4)涉及到房产继承进而变更产权人名称时,需要通过“继承权公证”或 至法院进行“析产纠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的方式来进行遗产的分割和确认。 (5)拿到公证文书或诉讼判决书后,就可以至交易中心进行过户更名了。 (6)如果所有的继承人能相互配合,一致同意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且有关的文件都能提供,还是办理公证比较方便和快速。 如果继承人不能达成一致,或无法联系,或有纠纷,久拖不决,可选择以其他继承人为被告起诉,进而获得继承判决。 (7)继承权公证一般按照继承财产的一定比例(如2.5%)收取公证费,法院诉讼也是按照争议财产的一定比例收取诉讼费,因此都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相对而言房产金额较大的话,诉讼的成本低一些。 2.办理继承权公证,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3)身份证(若有)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如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3)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4)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10)注意事项: 1)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订立过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2)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日期】2007.10.01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登记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十八条【特殊原因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等而取得物权】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非依法律行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实施日期:1991.11.01)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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