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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么样的遗嘱无效? 2..怎么样的遗嘱不生效?

婚姻家庭 2019-03-08 725
1. 1)遗嘱无效,是指遗嘱因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遗嘱无效,说明遗嘱人在遗嘱中所设立的内容是无效的,因而不能再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执行,遗嘱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也就不能实现。 2)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判断遗嘱无效: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B 受胁迫或者受欺诈所设立的遗嘱。主张遗嘱无效的当事人应当就遗嘱人是在受胁迫或受欺诈的情况下设立的遗嘱这一事实,负举证责任。 C 伪造的遗嘱。 D 被篡改的遗嘱。但未被篡改的部分,如果其内容能够相对独立,具有可执行性,则该部分仍然有效。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篡改只能是对遗嘱内容的部分修改,如果是对遗嘱的全部修改,就变成伪造的遗嘱了。 E 遗嘱处分了他人的财产。 2. 1)遗嘱的不生效,是指遗嘱虽然合法成立,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的发生致使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的无效是遗嘱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从设立时就可以判定其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的不生效是在某种客观原因出现后,不得依据该遗嘱对遗产进行处分,客观上导致了该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 2)出现以下情形的,就可以认定遗嘱不生效: A 遗嘱所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经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B 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经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 C 遗嘱人死亡时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标的已经不复存在的; D 附有解除条件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之前或之时解除条件成就的; E 附停止条件遗赠的受遗赠人于条件成就以前业巳死亡的。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日期:1985.09.11)  35.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实施日期:1985.10.01)   第二十一条 【附义务的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 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 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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