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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

婚姻家庭 2019-03-08 760
只有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才能成为遗产,而农村土地是村集体所有的,不是个人财产,个人有的仅是承包经营权即有期限的使用权,所以,这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但一方面,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去世的,家庭的成员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到承包期结束;另一方面,宅基地使用权虽然不能通过继承而取得。在“地随房走”的场合,继承人可以因继承房屋而得以继续使用所继承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其并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实施日期:1985.10.01)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日期:2003.03.01)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继承。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实施日期:2010.10.01) 第一百四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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