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01.01)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