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见法律问题 > 婚姻家庭

父母能否代替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家庭 2019-03-08 473
有人认为,如果非病配偶没有放弃或丧失监护权的情况下,父母不是法定监护人,不是法定代理人,同时,即使成为了法定代理人也不能代替,因为离婚必须由本人实施,他人无权代理。 我认为,此是不全面的,因为按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法定代理人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是原告,则撤诉处理,是被告,则缺席判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的,可以制作判决书。否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问题无法解决。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施时间:1987.01.01)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5.02.06】第二百三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相关法律问题
更多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什么特征?

婚姻家庭 939 2019-03-08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怎么样?

婚姻家庭 861 2019-03-08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