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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擅自流产,丈夫可否据此离婚索赔?

婚姻家庭 2019-03-08 469
夫以妻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江苏省:对于这种情况,人民法院会不予支持离婚索赔。如果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利,人民法院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处理,判决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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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实施日期:2011.08.13)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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